合肥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企业端房源核验操作流程(2026版)
一、功能说明 为优化租赁房源核验管理机制,完善“业主委托房源”功能模块,进一步提高企业获取核验码和合同网签备案效率,原通过“散户房源”模块获取核验码的功能将不可用。 “业主委托房源”用于企业在线提交房源委托信息,并完成房源信息核验。委托提交后,可在委托房源列表中查看、编辑、重新核验或网签备案等后续办理。
二、进入页面 登录系统——进入企业端相关功能菜单——打开左侧“散户房源”——“业主委托房源”模块——页面显示企业已提交的委托房源列表。 三、新增委托房源 1、在“业主委托房源”页面点击【新建委托】; 2、系统弹出产权信息验证窗口; 3、填写完成后,点击“验证并继续”,验证通过,进入“委托建立方式”页面; 选择委托建立方式 方式一: 上传委托书,包括授权委托协议、托管合同、委托经营合同、与产权人的房屋租赁合同等(任选其一),内容体现产权人身份、房源坐落、委托期限、委托事宜、双方签名等信息即可。选择委托有效期,点击【提交委托】,委托将立即生效。 方式二: 发起委托申请,选择委托有效期,点击【提交委托】,等待产权人确认后生效。 四、委托申请确认 1、 扫码确认 企业可点击房源列表中的【扫码确认】按钮,将生成的小程序码提供给产权人进行扫码确认。 2 、登录微信小程序确认 产权人登录【合肥住房】微信小程序,找到待确认的房源。 3、点击委托按钮,进入委托确认页面。 五、房源核验 点击房源列表上操作栏【编辑核验】按钮,后续操作与现有流程保持一致。 六、常见提示说明 七、委托冲突规则 (一)中介机构发起委托时: 1、如果该房源已经存在租赁企业的有效委托,则不能发起; 2、如果该房源只有租赁企业的待确认委托,中介仍可以发起; 3、中介之间不互相阻断。 (二)租赁企业发起委托时: 1、如果该房源已经存在其他租赁企业的有效委托,则不能发起; 2、中介机构的有效不会阻断租赁企业发起委托; 3、中介机构的有效或待确认委托不阻断租赁企业发起; 4、租赁企业委托生效后,自动将该房源上其他中介机构的有效委托和待确认委托置为无效。 八、注意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