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赁企业急需做好的准备之三——房源等信息管理规范化
《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房源等信息管理规范化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1)房源信息真实、一致。企业发布的住房地址、面积、租金等房源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在其经营场所、互联网等不同渠道发布的房源信息应当一致,发布的房源图片应当与实物房源一致,不得发布虚假或者误导性房源信息,不得隐瞒或者拒绝提供拟出租住房的有关重要信息(第十六条)。(2)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对于住房租赁活动中的相关信息应建立档案,规范使用其中的个人信息,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第十七条)。(3)履行信息报送义务。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报送开业信息,并应按规定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报送租赁住房信息及变化情况(第十五条、第十八条)。
为整治住房租赁市场存在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等乱象,2019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建房规〔2019〕10号),提出住房租赁企业开展业务前,应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向所在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推送开业信息。同时,要求发布真实房源信息,落实网络平台责任,动态监管房源发布。与《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相比,《条例》一是增加了“不得发布虚假或者误导性房源信息,不得隐瞒或者拒绝提供拟出租住房的有关重要信息”的禁止性行为;二是增加了“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三是报送的租赁住房信息要求更具体,除报送租赁信息外,还需报送租赁住房信息变化情况。《条例》将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管理相关规定上升为行政法规,并结合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完善,为根治虚假房源、个人信息泄露等乱象提供了立法保障,对提升行业透明度和效率,规范住房租赁活动,促进住房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住房租赁企业信息管理非常重要,建议企业从以下几方面规范房源等信息管理:一是建立房源信息审核机制,由专人核验房源真实性、各平台发布房源信息的一致性,特别是要避免一套房源多套表述,避免使用虚假图片或误导性修饰。关于房源信息真实性标准,可参照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发布的《“真房源”标识指引(试行)》的规定,即同时符合依法可租、真实委托、真实状况、真实价格、真实出租的要求。二是强化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与制度建设,组织员工深入学习《条例》《个人信息保护法》及《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等相关国家标准,全面掌握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加工、传输等具体要求,对照要求制定企业内部个人信息保护指引,并通过案例分析、签订保密承诺书等方式提升员工风险意识。对业务数据库采取加密措施,并设定不同级别员工的访问权限,防止数据泄露或滥用。三是全面排查房源及客户信息利用的合规性。严格审核已发布房源信息是否符合《条例》等要求,对存在虚假或者误导性信息,应立即下架;对已出租房源信息,及时从已发布信息的全部渠道撤除。核查客户个人信息采集、使用等行为,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如使用客户信息,是否存在未获得客户明确授权的情况。四是了解国家和地方关于住房租赁信息报备的相关要求,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履行报送义务,确保报送及时性。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开发信息化管理系统,自动对接所在城市住房租赁管理服务等平台,确保房源数据及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