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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攻略②——操作手册

发布时间:2023-04-24 浏览:593 次

为落实“人才招引和服务保障大提升行动”,以人才工作高水平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聚力打造更具吸引力的“养人之城”。依据合肥市服务人才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精神,结合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工作实际,合肥市住房租赁服务管理中心近日通过合肥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发布人才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指南、操作手册、常见问题解答。明确了我市人才住房租赁补贴的对象范围、申请条件、补贴标准及申请流程,针对申请过程中常见的问题作出了解答。


一、安徽政务服务网注册与登录

为保证申请人个人信息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在安徽政务服务网实名注册并登录。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点击右上角注册,选择 “个人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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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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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成功后,使用注册账号登录“合肥分厅 ” - “人才安居 ” - “合肥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 办理补贴申请。


二、皖事通app注册与登录

为保证申请人个人信息真实有效,申请人可在手机端皖事通app实名注册并登录。打开“皖事通 ”-  选择“我的”- “注册 ”-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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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成功后,使用注册账号登录“皖事通app ” -  “合肥分厅 ” - “人才安居 ” 办理补贴申请。


三、个人信息完善

首次进入合肥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申请人需先完善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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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证件号、手机号码等由平台自动带出,无需填写;证件类型为身份证的平台自动带出,出生年月日无需申请人填写,其他证件类型的出生年月日需申请人据实填写。

工作信息:申请人工作单位信息依据养老保险数据接口自动带出,无需填写;高层次人才工作单位信息由申请人据实选择。

学历信息: 国内本科及以上学历信息由国家教育部学历接口查询自动带出,无需填写;国外学历由申请人据实填写;技师技工类依据高级技师、技工、高级工接口查询自动带出,未获取到的申请人据实选择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供市人社部门人工审核。

家庭信息:家庭信息由申请人自行填写(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婚姻状态信息根据安徽省民政厅婚姻数据接口自动带出,由申请人进行确认,如有安徽省外婚姻登记信息可进行修改再保存。

住房租赁信息:需在合肥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进行住房租赁合同备案(平台地址:http://www.hfzfzlw.com/,具体操作详见合肥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通知公告栏”内“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简易流程”)。自公示通过次月起,每月1日平台自动生成续发办件,请关注住房租赁合同截止时间,务必在住房租赁合同备案到期之前及时进行更新,避免产生住房租赁合同备案信息校验不通过导致无法续发补贴。

银行账户:银行账户信息由申请人自行填写,其中所属银行和开户行需准确填写。

承诺与签名:核对以上信息准确无误并全部填写后,请阅读《个人信息承诺书及住房情况查询授权书》并在下方使用鼠标签名。


四、住房租赁补贴申请

个人信息完善之后,申请人可点击住房租赁补贴(2022)”发起申请,平台将自动通过大数据进行相关信息核验,并展示核验结果。

“住房租赁补贴2022”适应于2022年6月16日及之后来肥并符合《合肥市服务人才发展若干政策(试行)》住房租赁补贴条件的人才(其中:符合条件的35周岁以下的博士、硕士、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和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须通过工作单位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累计3个月以上(不含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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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若对大数据初验结果存在疑问,可拨打页面提示的咨询电话或使用我要咨询功能进行咨询反馈。

大数据核验通过即提交到申请人企业进行审核;申请进度可以在申请与发放记录里查看。


五、住房租赁补贴续发

申请人无需手动申请续发住房租赁补贴。每月1日系统获取当前处于[待发放]、[已发放]状态的记录自动生成住房租赁补贴续发办件(由于续发人员每月逐渐增多,续发办件按批次生成并推送到企业端,由企业每月10日前进行审核,如当前未查询到续发办件,请稍后登录合肥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申请与发放记录里确认,也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19956580735)确认),进入企业待审核列表。续发申请无需公示。企业未审核的续发办件一直存续于企业待审核列表,不会删除,下下月也不会生成续发办件,申请人需依据实际情况及时提醒企业审核。


六、意见反馈

申请人或企业在使用本平台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可使用平台内“我要咨询”功能进行反馈。点击页面右侧服务热线下面的“更多”,展开后使用“我要咨询”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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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个人信息承诺说明

依据政策规定,申请人应诚信申报,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作出相应书面承诺,及时更新婚姻及家庭成员情况,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并纳入相应的征信系统,将申请人相关违规信息在有关媒体上曝光;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单位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经核实存在协助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纳入征信系统,三年内不得申报人才项目,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来源:合肥市房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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